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精神,按照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2005年招收南京军区国防生200名。
南京军区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南京军区依托华东交通大学从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性别 合计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湖南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 男 40 6 6 8 6 7 4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 男 40 5 5 7 7 8 4 4
自动化 理工 男 30 3 4 6 6 6 3 2
土木工程 理工 男 10 2 3 3 2
交通工程 理工 男 30 4 4 5 6 7 2 2
通信工程 理工 男 20 2 2 4 4 4 2 2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 男 10 2 3 2 3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 男 20 3 2 4 3 4 2 2
小 计 200 25 25 40 35 40 20 15
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合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大学毕业后服从分配到军区部队工作;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收专业技术类学员体检标准。
录取
国防生的录取在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后续批次高校的录取。
考生参加由各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与军队院校招生同步进行),经考核合格,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应与南京军区、华东交通大学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问题解答
1、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国防奖学金是国家义务性奖学金,由学费、杂费和生活补助费等三部分构成。目前,国
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学费、杂费3000元,由军队按学年直接与学校结算,计入学生应缴纳学费、杂费总额;生活补助费2000元,按月发给学生本人(标准为200元/月,2月、8月不发放)。
2、国防生毕业后的分配去向、工作性质及待遇如何?
南京军区国防生毕业后,全部分配到军区驻华东五省一市(江苏、浙江、安徽、福建、
江西、上海)境内的部队,第一任职主要是安排在师以下部队指挥或技术岗位。毕业国防生在首次授衔、定职定级、住房公积金发放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均授予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军官。